第18課-業與貪的作用(一)

一、成辦中陰身
 

死後形成中陰身的因,仍然是欲與業。所謂形成中陰身的意思是,在心識與今生身體的關係結束的過程中,心識會愈來愈細,到最細之時,由於無法安住在這最微細的狀態中,所以會再轉變為較粗分,在心變得較粗分的同時,就會成辦一個身。剛才說成辦這個身的因仍然是欲與業,為什麼?

對身的貪欲,是成辦身的一個因。那麼,對身的貪欲又是如何產生的?尚未獲得靜慮正行、像我們這樣的人,在死亡的那個剎那都會有「我完蛋了」的緊張感。會有這種反應的原因是,心識的續流不會中斷,我的續流亦不會中斷,再加上對這個身有貪,所以在面對身心分離的時刻,會覺得自己要完蛋了!不過,所謂對「這個身有貪」的意思,不是對某個特定的身體有貪,而是從總的角度來看,覺得似乎不能沒有身體。這種對身的貪欲,是我們死後會再取得身體的因。

若是對某個特定的身體有貪,死後可能投生為寄生在這個特定身體裡的有情。佛世時有一位女子嫁給一位商人為妻,她長得非常美麗,對自己的臉很貪著,所以她幾乎什麼事情都不做,大部份的時間都在照鏡子。跟隨丈夫經商坐船時,她也不斷地攬鏡自照。後來船翻覆,她淹死了,屍體被浪頭拍打到岸邊。這位女子死後投生為蛇,盤繞在已經成為骷髏的頭骨,不斷從白骨的洞裡鑽進鑽出。目犍連尊者帶著弟子到了岸邊,看到了這個景象,目犍連尊者便把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說給弟子聽。

以上是對某個特定身體生起貪欲的公案。但我們現在講的,不是這種針對某個特定身體的貪欲,而是感到無法忍受自己即將要與身體分離、即將要沒有身體,覺得自己要完了,因此而成辦後來的身。

再成辦一個身,是由於貪欲的緣故;但身有各種不同的樣子,這又是什麼原因造成的?剛才說了,所謂「想要一個身」並不是想要某個特定的身,只是從總的角度覺得不能沒有身、想要再有身而已。貪欲既無不同,為何結果是不同的中陰身?答案只有一種可能,就是在心識上的能力各不相同所致。心識上各種不同的能力從何而來?答案是,曾經做過的各種不同的行為,在心識上留下各種不同的能力。由這些不同的能力,成辦各種不同的身。這是唯一可以解釋得通的方法了。若再講得再仔細些,不安立中陰存在不行,因為會再投生是可以用理路成立的;但中陰身是如何形成的呢?剛才說過,隨著死亡的過程,心識愈來愈細,到最細之時由於無法安住在那種狀態,接著會成辦一個身。若要分析得再仔細些,此時應該像這門課一開始時做的分析那樣,抽絲剝繭地追問:成辦這個身是否有因?是常因嗎?是造物主造的嗎?若是無常因,那麼這因是外在的微塵,還是內在的心識?

我們可以用之前的理路依序檢擇,一一排除其他的可能性,最後的答案只剩下心識,只能從心識的角度去解釋這件事。從心識的角度解釋,最後得到的答案就是,由於貪欲與業而成辦中陰身。

成辦身,以及讓心識從最微細的狀態朝向粗分變化,是因為貪欲;成辦不同的身,則是因為造了不同的業。若講得再仔細些,成辦身,其因除了貪欲之外,經典裡還說到的另一個因是「喜歡戲論的習氣」,它應該可以歸類為一種貪。我不是很確定要如何解釋它。我們的心會被外境吸引,不知是否說的是這種習氣?還是要結合實執去理解呢?我不是很確定。也許是以下這樣吧!我們的心很難安住,很容易被外境吸引。當心變成很微細時,不會有外境的顯相,所有的顯相都隱沒了。然而,由於容易被外境吸引的習氣還在,心識便無法安住在那種狀態中,此時,由於有那種向外境散亂的習氣,使得心無法安住在這種狀態中而搖動,朝向粗分變化。心識朝向粗分變化,意思當然就是開始有粗分顯相,否則又怎會稱為粗分心識呢?也許是這樣吧。總之,經典裡說,喜歡戲論的習氣,是成辦中陰身的一個因。再加上對身體的貪著,覺得若沒有身體就完蛋了,因而成辦中陰身。

總而言之,成辦中陰身的因是業與愛。

 

二、結生相續


結生相續的「結」字,與平常說把兩個東西黏結在一起的「結」是相同的藏文字。投生,又稱為結生相續,將不同種的兩者結合在一起,把父精母血這能成辦身體的因,與來自前世的心識結合,稱為結生相續。不同種的兩者若要結合,就必須要有類似膠水的東西,發揮黏結的作用才行,這個膠水就是業的能力。就像不同工廠做的膠水有不同的黏性一樣,雖然同樣都投生為人,但有些業的能力可以使這心識在這身體上待五十年,有的則可以待一百年。所以,若想要長壽,就得買品質好一點的膠水。哈哈。
 

三、守護今世人生


心識安住於現在的這個身體,主要是業在發揮相當於膠水的作用;此外,貪欲也有幫上忙。平常我們想著「這種食物會傷害我的身體,會讓我死掉,所以我不吃」、「那個東西我需要」、「這樣做對我有幫助」,這些都是貪欲在發揮作用,保護這個身體與心的關連性。仔細想想,我們整個人生不都在做這樣的事嗎?

基本上,使身與心結合在一起的是業,在這個基礎上,貪欲繼續發揮守護的作用。如果不想守護了,即使有繼續活下去的業,也會做出各種傷害身心連結的行為,例如自殺,使得這個人在壽數未盡、膠水的黏性尚未消散時,心與這輩子身體的關係提前結束。從這個角度來說,所謂的人生,其實可說是業與貪欲兩者相輔相成的產物。最初心識進入父精母血,是它們攜手促成的;從心識進入開始到離開之前,它們也要協力共同發揮作用。

 

四、貪欲滋潤業


經典說,由於受到十二緣起中第八支愛與第九支取的滋潤,業變得具有力量。然而,愛與取如何使業變得有力量?這個部份有很多的爭議。我的看法是,應該不是使得業本身的力量變大;而是如果沒有貪愛,業的力量就無法展現,無法發揮作用。有了貪愛,業才能發揮作用。

打個比方來說。用傳統的桿秤秤重,一邊是兩顆重量各一公斤的水果,另一邊是兩公斤的秤鉈。若只放一顆水果,秤桿就不平衡,此時這顆水果不具備撐起秤鉈的能力;但再放上另一顆水果來幫忙,秤桿就平衡了。加上了第二顆水果,第一顆水果能夠撐起秤鉈的能力,好像才變得能發揮作用的樣子。但水果還是本來的水果,第一顆水果的重量,並沒有因為第二顆水果的加入而改變,但由於第二顆水果的加入,使得第一顆水果的重量,在撐起兩公斤秤鉈的這件事情上,發揮了它的能力。同樣地,我在想,「由於愛取滋潤使業變得有力量」這句話,是不是也應該朝這個方向去理解。

你們曾希望我能講十二緣起,但我認為不必專門開這堂課。十二緣起每一支的體性與分類,你們自己讀書就會知道了,而其中的重要關鍵,隨著這門課的進行就會一一提到。四聖諦與十二緣起雖有廣略的差別,但內容是一樣的。例如,十二緣起的順次第與逆次第,或說煩惱流轉門與清淨還滅門,其實只是把四聖諦擴大來講而已,內容並沒有太大的差異。

 

五、投生,是自己要的


投生一詞,藏文直譯是取生。說到這裡,我覺得這個用詞饒富深義。我們不會說「成辦生」而是說「拿取生」,是因為自己想要才去拿的。快死時,覺得自己就要失去身體,要完蛋了,覺得自己沒有身體就不行,於是產生需要身體的想法,因為這樣所以去拿。現在也是這樣,例如,因為喜歡一本書、對它生起貪欲,心裡就會產生想要拿的欲望,然後就動手去拿。拿,不就是這個樣子嗎?

在十二緣起的圖畫裡,「取」這一支畫的是一隻猴子在摘取水果。事實上真正去拿水果的是貪欲,手只是工具而已。就算沒有手,也可以開口請別人拿,或是用別的器材去拿。生也是如此。因為覺得沒有身體就慘了,由這個要有身體的貪而形成中陰身;產生想要去某個投生處的心,也是因為貪;投生之後,也是由於貪而做出種種守護我的行為。所以,生,是我們自己去拿的。

但,我們拿的到底是什麼?若真正明白三苦中的行苦,就會明白蘊體是苦諦,蘊體的自性是苦。關鍵就在這裡了!我們遭遇各種痛苦,根本關鍵就是因為我們去拿了這個蘊體,是做錯了這件事,才會不斷受苦。但這蘊體是我們自己要拿的,不是人家給你的,沒有任何人逼你,沒有人硬把你的心識黏到現在這個身體上,造物主不存在,這件事不是造物主做的,你不是被強迫的。苦是自己去拿的。既然是自己去拿的,要除苦,也就只能從自己下手,沒有別的辦法。

我們都不要苦,為什麼會對它生貪而去拿?因為弄錯了。因為不知道苦是苦,所以才會犯錯。

由於投生的根源與貪欲有關,若能不再受制於貪欲,在投生這件事情上,就會獲得自由。若沒有貪欲,就不會投生;若於貪欲獲得自由,就能自由投生。從這個角度來說,我們要做的事情其實沒那麼多,要做的事就只有一件,就是設法在貪欲這件事情上獲得完全的自由。在貪欲上獲得自由,在投生上就獲得自由了。

我的身體不好,所學也不完整,在佛法上能做的探究很有限;智力很好、又有完整學習佛法的人,只要願意去探究佛法的內容,就會知道佛法裡講的每個內容,都有可以解釋的理由,都禁得起嚴密的檢驗。佛陀說的話,就算你現在覺得非常難以理解,只要願意好好思惟研究,最後都可以非常清晰地看清全貌。

※  摘要:
  • 死後形成中陰身的因,仍然是欲與業。
  • 覺得似乎不能沒有身體。這種對身的貪欲,是我們死後會再取得身體的因。不同的中陰身,是在心識上的能力各不相同所致。曾經做過的各種不同的行為,在心識上留下各種不同的能力。由這些不同的能力,成辦各種不同的身。
  • 苦是自己去拿的。既然是自己去拿的,要除苦,也就只能從自己下手,沒有別的辦法。
  • 我們要做的事情其實只有一件,就是設法在貪欲這件事情上獲得完全的自由。在貪欲上獲得自由,在投生上就獲得自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