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課-略說補特伽羅無我(下)

上堂課提到,雖然在內心的顯現上,蘊體似乎是有主人的。如果有主人,那麼,主人與擁有物就必須是分開、不一樣的,但「我」與「蘊體」並不是分開的。

從佛教四部宗義共許的觀點來說,「無我」的意思就是「沒有擁有者」、「沒有主人」。心識製造出一個「我」,在心識上顯現並執持「在蘊體之外,另存有一個『我』」,於是我們才認為有我,但事實上並沒有。

佛法認為「在彼之外無」;但其他宗教主張「在彼之外有」,認為在蘊體之外,有另一個可以指出是「我」者(我有可以指陳處,這個我在蘊體之外),他們認為「我」是「獨立而有」。

 

「我」不是獨立而有


什麼是獨立而有?在辨識某一法時,如果不需要先辨識其他法,就能直接把某一法辨識出來的話,這個法就是獨立而有。印度外道認為,就像指著「手」就可以說它是「手」,同樣地,不需要依賴蘊體,就可以直接辨識出「我」,所以「我」是在蘊體之外獨立存在的。

但佛教認為,獨立於蘊體之外的我並不存在,我只是心以蘊體為基礎安立出來的而已,必須藉著先指認出蘊體在哪裡,才能指認出我在哪裡。例如,由於別人碰到「我的手」,而說別人碰到「我」。雖然在內心的感覺上,碰到我的手就等於是碰到我,但「手」並不是「我」,只是藉由「碰到手」而說「碰到我」。

「獨立」的意思是不必藉由他者便能直接被指認出來,所以這個字也可以用「自主」替代。但「我」並非獨立自主存在,必須觀待另一者才能說那是「我」,例如,觀待於碰到了表皮,所以說碰到了我;觀待於看到了身體,所以說看到了我。就像這樣,一定要靠著心去「安立」才行;如果心沒有去安立,指著手就是指著手,沒有辦法靠著「指著手」而安立出「指著我」,這就是「沒有獨立的我」的意思。

再舉個例子說明什麼是「在此之外,另外還有」。比如,在我的手之外,並沒有另外一個我;但在我的手之外,有一個另外的甲同學。「甲同學」是「我的手」之外,另一個分開、不同的指陳處。打到我這隻手,不會講「打到甲同學了」;碰到我這隻手,不會講說「碰到甲同學了」,所以「我的手」與「甲同學」是分開的。

如果要產生「打到甲同學」這種結果,要用不同於「打我的手」的方式,比如去「打甲同學的手」,才會說「打到甲同學」,「打我的手」與「打甲同學的手」是我們用眼睛就可以親自驗證的兩種不同行為,這是很清楚的事實。當我的腳在走時,甲同學不用走;我的腳放在地上時,甲同學不用放在地上,但是「我」與「我的手」的關係就不是這樣。打到我的手時,就是打到我;當我的腳碰到地上時,就是我碰到地上;我的背痛時,就是我痛。在「我的身心」之外,或者說在「我的蘊體」之外,並沒有另外的一個我,所以我「在彼之外無」,我「不是獨立而有」。

以上的概念其實與「觀待於施設基」很接近,觀待於手而稱為「我」;觀待於蘊體而稱為「我」。「我」只能用這種方式存在,無法獨立自主地存在。

用了好幾種方式解釋,不知你們是否稍微有些概念了?

 

「我」與「我的蘊體」不是分開的


當我的身體在變化,你不會跟著變化,因為「我的身體」與「你」兩者是分開的,分開的兩者就不會有連動的關係。依照這個道理,如果「我」與「我的身體」是分開的,如果「我」是另外存在於「我的身體」之外,即使「我的身體」變化了,「我」也不會隨之變化。

例如,「心」就是獨立於「身體」之外的存在,心的變化與身體的變化可以分開來講,身體如果被壓扁了,心不會因此而變成扁的。再比如,在鼻子之外有耳朵,耳朵與鼻子是分開的存在。像這樣,如果在我的身體之外,有另外存在的我,那麼即使身體變化了,我不會有變化。

身體會變化,從年幼到長大然後變老,如果在身體之外有一個另外的我,由於我與我的身體是分開的,那我就不會隨著身體的變化而有「我長大了」、「我老了」這些變化。但由於我並非獨立於我的身體而存在,所以當我的身體變老時,我就變老了。

「我與我的身體是分開的,身體的變化與我的變化不必同步。」佛教反對這句話,但外道卻認為它是事實。外道認為:蘊體會變化,蘊體是無常法;但「我」不會跟著變化,「我」是常法。

 

思惟:「我」和「我的身體」是不是一樣的?


「我」和「我的身體」是不是一樣的?問題中的「我的身體」,可以用「我的心」或「我的蘊體」代換。「一樣的」就是一模一樣的意思。

是一樣的?還是不一樣的?答案,就在兩者中擇一。要不就是一樣,要不就是不一樣。我和我的蘊體一樣?還是不一樣?「蘊體」是一個總的概念,如果用「支分」的概念來問的話就是:我和我的手,一樣還是不一樣?

為了讓這個問題更清楚,以下換幾種不同的方式提問,但意思都是相同的。

1、這本書和書裡的這一頁,是一樣還是不一樣(或問:是一還是異)?

2、以桌子為例,「桌子」和「桌子的一隻腳」,是一樣還是不一樣?

3、此刻在場的我們是一個團體,包括了說者、聽者、錄影者,是一個由七人組成的團體。這個團體中的某一人與這個團體,是一樣還是不一樣的?

以上這些問題的根本核心都相同,只是用不同的例子類推而已。如果你的回答是「一樣」,那就要把為何是一樣的理由說明白。而且若說「一樣」就表示「不是不一樣」,所以還要接著說明「若是不一樣,有何過失?」反之,若你的答案是「不一樣」,就表示「不是一樣」,那就還要說明「若是一樣,有何過失?」

總之,必須說明理由,以及你所不贊成的另一方的過失何在。這些答案,必須要去尋找。這是回家作業。

同學:可以回答說「兩者皆非」嗎?

老師:若我把提問的方式換成「是否不同?」,那你就不能回答「兩者皆非」,只能在「是」與「不是」間做選擇,再不然,你就只能保持沈默了。

這個問題最主要的麻煩在哪裡呢?無論是一般人或科學家,關注的焦點大都只針對「對境」,但是佛法不只關注對境,而且也會討論「有境心識」,所以會透過「對境與心識之間的關係」進一步探究。然而,關於心識與對境之間的關係,如果沒有學過佛教經論,恐怕就無法討論,這個議題也因此而變得很複雜。

※ 摘要:
  • 在辨識某一法時,不需先辨識其他法,就能直接把該法辨識出來,這個法就是獨立而有。佛教認為,獨立於蘊體之外的我並不存在,必須藉著先指認出蘊體在哪裡,才能指認出我在哪裡。我只是心以蘊體為基礎安立出來的而已。
  • 「我」並非獨立自主存在,必須觀待另一者才能說那是「我」,例如,觀待於碰到了表皮,所以說碰到了我;觀待於看到了身體,所以說看到了我。
  • 「我」與「我的身體」不是分開的,「我的身體」變化了,「我」也就跟著變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