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課-應珍愛有情的第一個理由

理由一:有情與我一樣要離苦得樂
 

【偈頌】


2. 我與有情苦樂同,苦樂同故是為親,若我捨棄彼等親,獲得涅槃亦不應。
 

處境相同,我們就是自己人


我與有情苦樂同,苦樂同故是為親」在說的是應該要慈愛有情的理由。自己與一切有情同樣都要快樂不要痛苦,同樣都缺乏安樂、被苦痛折磨,由於處境相同,所以我與有情是自己人;既然是自己人,就不可以放著有情不管,自己一個人得到涅槃。

獲得涅槃亦不應」中所謂的涅槃,是指安住在緣空根本定中,聲聞緣覺行者會用「觀待於自心,以再也不出定的方式安住在緣空根本定中」這樣的名相來說明涅槃。總之,「安住在現證空慧之中」與「利他」這兩件事情暫時(尚未成佛之前)無法同時進行時,若安住在緣空根本定中,就會中斷利他之行,聲聞緣覺阿羅漢就是這樣,他們一劫又一劫地安住在緣空根本定中而無法行利他,但這樣做是不應該的。

我與有情苦樂同」這句話應該很容易理解,也是我們都知道的事;但「苦樂同故是為親」這句話道理何在?我想,或許可以這樣思考吧。我還在三大寺時曾聽札倉的法師說,他們在國外遇到其他國家的難民,那些人會說:「我們一樣啊!你們失去了自由,我們也失去了自由。」這種處境相同的心情使得彼此感覺很靠近。這樣說來,當我看到生病的人,就會有一種覺得與對方很親近的歡喜感,說不定就是因為我自己是個病人,覺得同病相憐吧!哈哈!

 

煩惱是我們共同的敵人


另一種思考方式是,就像平常人會說,有共同敵人的兩人很容易變成親近的盟友。共同的敵人,讓這兩個人變成站在同一陣線的人。同樣地,煩惱與業,尤其煩惱是我們共同的敵人,我們都是被煩惱欺凌的有情。因為這個共同點,所以我與有情就成了自己人。

有人跟我這樣說,但我不知他說的內容是否可靠,我想他應該不是這類事務的專家。我們聊到現在印度與巴基斯坦之間經常有紛紛,雖然大家都知道兩個國家根本不可能由誰統治誰,引發紛爭對誰都沒有好處,但為什麼大家不懂得這樣想,從而停止這些無益的爭亂呢?那個人說:「事情沒那麼單純。印度當局常在國內有很多不同的意見、內部有矛盾時,就讓邊界起戰事,此時原本不合的人為了共同抵禦外侮,願意一起合作,從對立的敵人變成了併肩合作的『我們』。」

 

停止互相傷害,轉向對抗我執


身為眾生,我們有很多共同的難題,從這個角度知道我與眾生的處境相同,就應該一起努力消除這些難題,而不是為了小小的事情互相吵架。再跨一步想,我們同樣都被關在這一座輪迴的監獄裡,同樣都被煩惱敵人欺凌,現在是應該共同抵抗惡敵的時候,而不是互相傷害的時候。

我看過一部據說是改編自真實歷史的影片,大意是說某個國家被另一個民族統治,國王從監獄裡特別挑選身強力壯的人,把他們分成兩組,每組各派一個人出來決鬥,並讓周圍的人下注賭博。決鬥的兩人必須盡全力,把對方朝死裡打。國王把這件事情營造成娛樂的氣氛,周圍的人用看好戲的心態叫囂著,場上戰鬥的人被激發起好勝心,一心只想打贏。

真實的世界不也像這樣嗎?我們其實都被煩惱統治,但我們不去抵抗煩惱,而是在彼此間計較到底誰贏誰輸。再回到這個故事。決鬥的雙方都拿著牛角做為武器,到最後,贏的那方必須用牛角刺死對方,比賽才算結束。然而,有一天,決鬥結束時,打贏的那個人沒有按照慣例把輸的人刺死,反而把牛角朝國王丟過去。雖然沒能打中,卻因此喚醒了監獄裡同胞的心,大家都有了共同的想法,於是群起反抗。這些人本來都是身強體壯的人,反抗起來幾乎讓國王招架不住。

 

眾過歸於一:消滅自愛執


若好好思惟我們共同的處境,就不會彼此找麻煩,而會產生「應該要團結起來對抗煩惱」這種心情。修心教授說「眾過歸於一」,無論遇到什麼困難,要指責的對象就只有一個,就是自心相續的煩惱、我執、我愛執,應該要責怪它們才對。若要共同對抗並消滅自愛執,那麼,能消滅自愛執的炸彈是什麼呢?是慈悲菩提心與證空慧。

※  重點摘要:
  •  所有有情與我一樣,都渴望快樂、畏懼痛苦。因為這份相同的生命渴望與困境,我們不再是陌生人,而是「自己人」。既然是自己人,就不應在眾生受苦時,獨自追求個人的涅槃安樂,而應生起共同面對的心。
  •  如同對立的兩方會為了抵禦外侮而合作,有情之間也不應互相計較贏輸。我們真正的統治者是「煩惱」與「業」,它們剝奪了所有人的自由。唯有看清這個共同的敵人,我們才能停止內耗,團結一致去消滅內心的我愛執。
  • 故事中,決鬥的人因看清國王的操弄,最終將牛角投向真正的壓迫者。這隱喻我們不應在煩惱的統治下互相傷害,而應將攻擊的焦點轉向自心相續中的我執。修心教授所說的「眾過歸於一」,正是要我們認清敵人在內不在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