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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課-有情都是我的父母(下)
四、有情都是我的母親
不管記不記得,事實就是事實。雖然只有在想起來之時,才會生起慈愛心;但就算不記得,只要能好好思惟、認清事實,仍能對有情生起慈愛心。有人說,就算有情在前世當過自己的父母,雖然他們疼愛過自己,但這些都已經過去了,現在我與他們沒有任何關係。如果這道理說得通,那麼,這輩子的母親生育我們、從小照顧我們、慈愛我們,這些也都是過去的事,難道可以因此否認這輩子母親愛護我們的事實嗎?若是這樣,則「某人幫助過我」這句話將完全沒有機會說出口,因為,雖然某人在昨天、在剛才利益過我,但由於每個剎那都在生滅,昨天已逝,剛才也已過去,所有曾經發生的事情都可以不算數。但這種說法並不合理。從續流的角度來說,可以成立一切有情都慈愛我、都是我的父母。
現代醫學可以把人的整張臉都換掉,雖然費用很昂貴;同樣地,過去世曾經當過我父母的有情,現在只是換了一張臉,但他們依舊是我父母。現代也有變性手術,父親可以變成女性,母親可以變成男性,做完變性手術後,雖然對著已經變為男性的母親叫媽媽有點奇怪,但他依舊是你的母親。同樣地,有情只是換了身體、改變了特徵,但他還是他,他依舊是我的母親。透過前後世可以思惟的內容很多,若相信前後世存在,再運用相關的理路經常去思惟,就會對眾生產生慈愛心。
之前講過的第四個偈頌「我從未曾住彼胎,彼從未曾住我胎,此等有情從未有,故有情皆是我親」,意思是沒有哪個有情的胎我沒住過。其中的內容應該可以代換,例如代換成:沒有哪個有情沒給過我十萬元,沒有哪個有情沒為我辛苦過,依此類推。此外,從有情是我的父母這個角度去想,還能想到更多可代換的內容,在他們當我父母的時候,一定給過我很多東西,所以這段內容可以再代換成:沒有哪個有情沒給過我房子、沒有哪個有情沒疼愛過我……。
有一個類似的理路,龍樹菩薩在這部論沒有直接提到,但在他的另一部論《釋菩提心論》裡有說。大意是說,我們已經活過無數輩子,因此,我一定曾多次傷害過有情,所以,我去利益有情是非常應該的事。這個理路在《釋菩提心論》裡是用喻說明,偈頌是「如我予苦般,如是應施樂」,意思是,正如我已多次給予有情傷害一樣,給予有情利益當然是應該的。不過,「『如』我予苦般」中的「如」字可能是譯法不同,另一位印度智者袞秋邦的文集《無邊功德讚》也說了同樣的話,但他不是用喻來說,而是直接說「我已傷害過對方非常多次,所以我應該要利益對方」。
這個理路還有別的運用方式,例如可以這樣想「我已經傷害對方很多次,今天他要來傷害我,就讓他做吧!」從利益對方的角度,可以這樣想「我遇到困難時,他曾多次對我伸出援手;這次他遇到困難,就換我對他伸出援手」。不過,聽到這些話,有些人可能不贊同,心裡可能會想:「他多次當過我父母,我也多次當過他的父母;我傷害過他很多次,他也傷害過我很多次。為何我要忍耐?為何我要幫他?」
若我們現在是在打官司,剛才這種話就可以說;若你很不想幫助某人,但某人逼你,他用的理由是「你必須幫我,因為我幫過你很多次」,你也可以用剛才那番話反駁他。但現在,我們是為了生起慈愛心而討論如何運用這個理路。成立前後世存在這個事實後,若朝著「前世他曾傷害過我」這個方向思考,結果只會讓瞋心變大,沒有任何好處,因為沒有好處,所以不應朝這個方向修;若朝著「前世他曾經幫過我很多次」這個方向思惟,經常練習,有助於生起慈愛心。生起慈愛心不但對他人有益,對自己也很有益。因為有益,所以應該朝這個方向修。
基道果三者中,談基的部份時,事實是什麼就是什麼,事實是:我與有情一樣,有情利益過我,我也利益過有情;但在道的部份,就與「怎麼想才會產生好處」的抉擇有關。經常思惟某事若能產生好處,就要經常思惟它;經常思惟某事若會帶來壞處,就不該思惟它。會帶來壞處的不要用,會帶來好處的就要拿來用。所謂的道,就是這樣啊!
※ 重點整理:
- 雖然前世有情疼愛我們的事已經過去,但不能因此否認。就像今生母親的養育之恩也已成過去,我們仍承認她的恩德。從生命續流的角度,一切有情都曾是我的父母。
- 現代醫學可以換臉、變性,人依然是同一個人。同理,有情只是換了身體和特徵,但從續流來看,他依舊是曾經疼愛過我、當過我父母的那個人。
- 在無始輪迴中,我與每個有情都多次互為父母、互相利益,也多次互相傷害。這是「基」的事實層面,雙方的關係是對等的。
- 在「道」的修持上,要選擇能帶來利益的思惟方向。思惟「他曾多次幫助我」能生起慈愛心,利益自他;思惟「他曾傷害我」只會增長瞋心,毫無好處。
- 會帶來好處的理路就要經常思惟運用,會帶來壞處的就不該思惟。修道就是要懂得做這樣的智慧抉擇,朝向能生起慈愛心、利益自他的方向修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