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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課-珍愛有情,便能無勞苦走向佛地(二)
【偈頌】20. 心上諸有情,盡皆視為我,外物諸資具,連妻亦無貪
這個偈頌是結合布施而說,意思是:像執愛自己那般地執愛有情,生起這種心的人,對於一切資財等外物,甚至連自己的妻子都可以毫無貪著地捨出去。「盡皆視為我」的意思,並不是把其他的有情都看做是我,就像《入行論》說,自他換並不是把自己與他人交換過來,而是把珍愛的對象由自己換為他人;所以這首偈頌的前兩句,從前文順下來看,應可理解為:自己的心,對有情就如同對自己那般珍愛。
若從空性見地來說,「此人是我」、「此人不是我而是他」的這種區分,只是心去區分而已,從對境、從事的角度無法做這樣的區分。在事上沒有這樣的差異,但心去做了這種區別,所以這心是錯亂的;而且,並不是所有的心都會做出這種區分,只有自己這顆心會這樣做,而我們又很相信這顆心,它想什麼我們就信什麼,於是便相信這是我、那是他,區分得非常清楚,並且產生親疏遠近之別。一旦明白在事上並沒有這種區別,就可以產生「所以有情與我是一樣的」這種理解。
在解釋佛法時,講法者說的是佛法,但有時聽法者心裡不承認有前後世、不相信業果,也不真正懂得什麼解脫與一切遍智果位,因此他們有時會覺得經典講的不對。當然,若前後世確實不存在,則經典裡說的做法的確可能有錯,例如這首偈頌說的「連妻亦無貪」,意思是連妻子也要無貪著地布施出去。這句話聽在不懂佛法的人耳裡,就可能產生誤會。對於布施外在財物,一般會這樣說,在家菩薩在完全沒有貪著的狀況下,只要對別人有益,他就會把所有的財物受用都布施給對方。然而另一方面,佛經也有清楚地說到,在這樣做的時候,這位菩薩也必須考慮自己的家人,因為家人也是一切有情的一員。
與本師釋迦牟尼佛同一相續的菩薩,名叫遍解脫,他是一位王子。他過去世已經生起了菩提心,因此從小開始他就很喜歡幫助別人。國王非常愛護這個王子,無論他要拿什麼給別人,國王都會答應,完全不會拒絕。王子就一直這樣做布施,直到發生了一件事。
當時,對一個國家來說,受過特殊訓練的大象是很重要的資產,因為牠關係到戰爭時的軍事能力。以現代來說,若某個國家擁有核子武器的能力,就會對鄰國造成很大的威脅。同樣地,對古代人來說,受過特殊訓練、力氣又很大的大象,是足以恫嚇鄰國的武器。若擁有這樣的大象,其他的國家就會很害怕。敵國聽說無論向這位王子要什麼他都會給,所以他們就來跟他要這種大象,王子就真的給了。這件事情發生之後群情激憤,大家都覺得王子做到這種程度真是太過份了,怎麼可以把戰象送給敵國?大家認為王子根本沒有把國家的安危考慮進去,嚴重違反國家的法律。不但大臣們都覺得應該要處罰王子,人民也都很激烈地表達對王子的反感。
最後,國王與皇后決定在未來十二年之中,不再保護這個王子。他們把王子驅趕到森林裡,其實就像是關到監獄的意思,讓他一個人自生自滅。那時,這位王子已娶妻並有兩個孩子。王子對他們說:「你們從小就生活在金錢受用不匱乏的環境裡,應該受不了在森林的生活,所以你們不要跟來。」但無論怎麼說,他們都不聽,非要跟著王子去森林住。他們說:「就算是死,我們也不後悔。」王子說:「你們不要這樣說。為了成辦一切有情的義利,所以我必須成佛;為了成佛,我已經立下誓言,無論別人來跟我乞討什麼,我都不會拒絕。因此,你們不要跟來比較好。」家人說:「我們絕對不會障礙你成佛,請你帶我們一起去。」由於家人非常堅持,所以他就把妻子與兩個孩子一起帶去了。
到了森林後,王子過著禪修的生活,與家人度過一段很短暫的平靜時光。有一天,他的妻子去取水時,有個人從很遠的地方來,跟王子要他的孩子。王子知道這件事必須趁妻子不在時做,否則就辦不成了。於是他就在她還沒回來之前,把孩子給了對方。此時,這兩個孩子說:「父親,您說什麼就是什麼,我們都會照著做,但請您讓我們跟母親再見一面吧!」但王子知道如果孩子們見了妻子,她根本不會放行,於是王子說:「你們還是先走吧!」於是兩個孩子邊哭邊向王子告別,王子也哭著跟孩子告別,就這樣眼睜睜地看著孩子被別人帶走了。
這位王子並非不愛自己的孩子,他對一切有情都有慈愛心,他想要幫助有情離的苦不只是小小的苦,而是在輪迴中流轉的大苦,由於無法忍受有情繼續受這種大苦,為了讓有情從這種苦中解脫,所以他決心成佛;為了成佛,他立下誓言,為了圓滿布施度,無論什麼他都可以捨棄。王子是在這種狀況下,是在對孩子、對一切有情都懷著慈愛的狀況下,把孩子布施出去。所以,在把孩子給別人時他也哭了。然而,若前後世不存在,若他想的「靠著圓滿布施度可以成佛,成佛就可以利益一切有情」這事情不是真的,則他就是一個傻子。
這個情況被帝釋天王知道了,他感到非常驚奇、不敢相信有這種事,為了測試這位王子,所以帝釋天王化身為一個人,到王子面前說:「請你把妻子給我,我要她當我的僕人。」王子心裡已經立誓,為了利益一切有情要完成這誓言,而他的妻子也已經發誓,絕對不會成為王子成佛的障礙,所以就跟著帝釋天王化身的這個人走了。王子不是因為沒有愛而捨棄妻與子,而是在非常慈愛他們的狀態中,朝向著為利一切有情而捨棄自己的方向前進。
大部份同學都受過菩薩戒,所以我們都唸過「為利如母眾有情,身財善根諸福德,盡我三世所積集,一切無餘無悔供」這段文字。我們只是口頭上唸一唸,所以不覺得辛苦;若真正付諸實踐,就會遇到很多困難。例如,由於已經立誓「對方的一切期望,我都要滿足它」,為了實踐這個誓言,即使對方跟自己乞討的是酒,有時也必須給。這件事應該要分成兩種情況來說。有時,若對方來要的是對他有害的事物,就不可以給,因為明知對方會受害卻依舊給他,這是不清淨的布施。但有時,另一種思惟方向是,雖然他來要的是有害的東西,但它就是一種願望,由於自己已經立誓要滿足對方的一切願望,所以還是應該要給,此時他考慮的就不只是眼前的情況。
一般而言,捨了財富受用,得到的果是自己會獲得財富受用。若結合這個理路來說,菩薩下定決心,無論一切有情有什麼願望,他都努力去圓滿它,為此精進地去學習,實踐這個諾言,最後,當這個想法完全圓滿時,得到的結果是自己所有的願望都能完全成真,而他的願望是要救度一切有情。當然,成辦一切有情義利這件事,必須要很多因緣聚合才能產生,所以,從有情那一面也必須聚合許多因緣,若有情那方面的因緣不俱足,此事依舊無法達成;但就佛自己這方面來說,成佛之時,他心裡想要成辦的一切願望都能如願成辦。
佛陀在說布施度時曾說「由捨一切知一切」,把自己所有一切全都捨給有情,因此而成為一切遍智。
※ 重點整理:
這個偈頌是結合布施而說,意思是:像執愛自己那般地執愛有情,生起這種心的人,對於一切資財等外物,甚至連自己的妻子都可以毫無貪著地捨出去。「盡皆視為我」的意思,並不是把其他的有情都看做是我,就像《入行論》說,自他換並不是把自己與他人交換過來,而是把珍愛的對象由自己換為他人;所以這首偈頌的前兩句,從前文順下來看,應可理解為:自己的心,對有情就如同對自己那般珍愛。
若從空性見地來說,「此人是我」、「此人不是我而是他」的這種區分,只是心去區分而已,從對境、從事的角度無法做這樣的區分。在事上沒有這樣的差異,但心去做了這種區別,所以這心是錯亂的;而且,並不是所有的心都會做出這種區分,只有自己這顆心會這樣做,而我們又很相信這顆心,它想什麼我們就信什麼,於是便相信這是我、那是他,區分得非常清楚,並且產生親疏遠近之別。一旦明白在事上並沒有這種區別,就可以產生「所以有情與我是一樣的」這種理解。
在解釋佛法時,講法者說的是佛法,但有時聽法者心裡不承認有前後世、不相信業果,也不真正懂得什麼解脫與一切遍智果位,因此他們有時會覺得經典講的不對。當然,若前後世確實不存在,則經典裡說的做法的確可能有錯,例如這首偈頌說的「連妻亦無貪」,意思是連妻子也要無貪著地布施出去。這句話聽在不懂佛法的人耳裡,就可能產生誤會。對於布施外在財物,一般會這樣說,在家菩薩在完全沒有貪著的狀況下,只要對別人有益,他就會把所有的財物受用都布施給對方。然而另一方面,佛經也有清楚地說到,在這樣做的時候,這位菩薩也必須考慮自己的家人,因為家人也是一切有情的一員。
與本師釋迦牟尼佛同一相續的菩薩,名叫遍解脫,他是一位王子。他過去世已經生起了菩提心,因此從小開始他就很喜歡幫助別人。國王非常愛護這個王子,無論他要拿什麼給別人,國王都會答應,完全不會拒絕。王子就一直這樣做布施,直到發生了一件事。
當時,對一個國家來說,受過特殊訓練的大象是很重要的資產,因為牠關係到戰爭時的軍事能力。以現代來說,若某個國家擁有核子武器的能力,就會對鄰國造成很大的威脅。同樣地,對古代人來說,受過特殊訓練、力氣又很大的大象,是足以恫嚇鄰國的武器。若擁有這樣的大象,其他的國家就會很害怕。敵國聽說無論向這位王子要什麼他都會給,所以他們就來跟他要這種大象,王子就真的給了。這件事情發生之後群情激憤,大家都覺得王子做到這種程度真是太過份了,怎麼可以把戰象送給敵國?大家認為王子根本沒有把國家的安危考慮進去,嚴重違反國家的法律。不但大臣們都覺得應該要處罰王子,人民也都很激烈地表達對王子的反感。
最後,國王與皇后決定在未來十二年之中,不再保護這個王子。他們把王子驅趕到森林裡,其實就像是關到監獄的意思,讓他一個人自生自滅。那時,這位王子已娶妻並有兩個孩子。王子對他們說:「你們從小就生活在金錢受用不匱乏的環境裡,應該受不了在森林的生活,所以你們不要跟來。」但無論怎麼說,他們都不聽,非要跟著王子去森林住。他們說:「就算是死,我們也不後悔。」王子說:「你們不要這樣說。為了成辦一切有情的義利,所以我必須成佛;為了成佛,我已經立下誓言,無論別人來跟我乞討什麼,我都不會拒絕。因此,你們不要跟來比較好。」家人說:「我們絕對不會障礙你成佛,請你帶我們一起去。」由於家人非常堅持,所以他就把妻子與兩個孩子一起帶去了。
到了森林後,王子過著禪修的生活,與家人度過一段很短暫的平靜時光。有一天,他的妻子去取水時,有個人從很遠的地方來,跟王子要他的孩子。王子知道這件事必須趁妻子不在時做,否則就辦不成了。於是他就在她還沒回來之前,把孩子給了對方。此時,這兩個孩子說:「父親,您說什麼就是什麼,我們都會照著做,但請您讓我們跟母親再見一面吧!」但王子知道如果孩子們見了妻子,她根本不會放行,於是王子說:「你們還是先走吧!」於是兩個孩子邊哭邊向王子告別,王子也哭著跟孩子告別,就這樣眼睜睜地看著孩子被別人帶走了。
這位王子並非不愛自己的孩子,他對一切有情都有慈愛心,他想要幫助有情離的苦不只是小小的苦,而是在輪迴中流轉的大苦,由於無法忍受有情繼續受這種大苦,為了讓有情從這種苦中解脫,所以他決心成佛;為了成佛,他立下誓言,為了圓滿布施度,無論什麼他都可以捨棄。王子是在這種狀況下,是在對孩子、對一切有情都懷著慈愛的狀況下,把孩子布施出去。所以,在把孩子給別人時他也哭了。然而,若前後世不存在,若他想的「靠著圓滿布施度可以成佛,成佛就可以利益一切有情」這事情不是真的,則他就是一個傻子。
這個情況被帝釋天王知道了,他感到非常驚奇、不敢相信有這種事,為了測試這位王子,所以帝釋天王化身為一個人,到王子面前說:「請你把妻子給我,我要她當我的僕人。」王子心裡已經立誓,為了利益一切有情要完成這誓言,而他的妻子也已經發誓,絕對不會成為王子成佛的障礙,所以就跟著帝釋天王化身的這個人走了。王子不是因為沒有愛而捨棄妻與子,而是在非常慈愛他們的狀態中,朝向著為利一切有情而捨棄自己的方向前進。
大部份同學都受過菩薩戒,所以我們都唸過「為利如母眾有情,身財善根諸福德,盡我三世所積集,一切無餘無悔供」這段文字。我們只是口頭上唸一唸,所以不覺得辛苦;若真正付諸實踐,就會遇到很多困難。例如,由於已經立誓「對方的一切期望,我都要滿足它」,為了實踐這個誓言,即使對方跟自己乞討的是酒,有時也必須給。這件事應該要分成兩種情況來說。有時,若對方來要的是對他有害的事物,就不可以給,因為明知對方會受害卻依舊給他,這是不清淨的布施。但有時,另一種思惟方向是,雖然他來要的是有害的東西,但它就是一種願望,由於自己已經立誓要滿足對方的一切願望,所以還是應該要給,此時他考慮的就不只是眼前的情況。
一般而言,捨了財富受用,得到的果是自己會獲得財富受用。若結合這個理路來說,菩薩下定決心,無論一切有情有什麼願望,他都努力去圓滿它,為此精進地去學習,實踐這個諾言,最後,當這個想法完全圓滿時,得到的結果是自己所有的願望都能完全成真,而他的願望是要救度一切有情。當然,成辦一切有情義利這件事,必須要很多因緣聚合才能產生,所以,從有情那一面也必須聚合許多因緣,若有情那方面的因緣不俱足,此事依舊無法達成;但就佛自己這方面來說,成佛之時,他心裡想要成辦的一切願望都能如願成辦。
佛陀在說布施度時曾說「由捨一切知一切」,把自己所有一切全都捨給有情,因此而成為一切遍智。
※ 重點整理:
- 「盡皆視為我」非指外相替換,而是將珍愛的對象由「自」轉向「他」。從空性角度看,自他的區分僅是心識的錯亂執著;一旦體認事相上並無本質差異,便能平等珍愛一切有情。
- 遍解脫王子的布施並非出於冷酷或無情,而是在深切愛護妻兒的同時,因無法忍受眾生流轉輪迴的大苦,才忍痛捨棄。流淚告別展現了人性化的慈悲,也證明其布施是建立在「無貪」而非「無情」的基礎上。
- 菩薩立誓滿足眾生願望,但在實踐時須衡量利弊。若布施之物(如酒或有害物)會傷害對方,則屬不清淨布施;但在更高層次的願力中,菩薩是為了圓滿「令眾生如願」的因,以成就未來救度眾生的果。
- 布施的究竟果報是成佛。當菩薩能無私捨棄所有受用與執著,其心續便趨向圓滿,最終獲得「一切遍智」。這不僅成就了自身的願望(成佛),也具足了成辦一切有情義利的能力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