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課-對「我」的三問(三)什麼是「我」

我們如此珍愛的「我」,到底是什麼呢?約三千年前,印度有人開始研究這個問題,而後無論印度教或佛教祖師都認為這個問題很重要,必須好好研究,因此發展出許多不同的見解。果芒札倉的一位住持促青格西,他寫了一部「中觀」的著作,其中有一段話我看了很有感受。書裡寫道:「外道論師的主張即使有錯誤,但他們起碼研究過;如果我們連問都不問,比起外道,我們實在更差勁!」

所有的困難與麻煩,都是因為貪著「我」造成的,而且不只影響到自己,也將因此無法利益他人。就像我們剛才討論的,我們會想:「如果給了他,那我怎麼辦?」、「如果去幫他的話,那我不是慘了?」不但不能利他,也為自己帶來一切困難阻礙,這都是「對我的貪」造成的。我們一直如此愛執我、保護我,但「我」到底是什麼呢?

 

喻一:稻草人


以下用「稻草人」為例來說明,但不敢確定這個例子是否恰到好處。很少做農事的人,說不定不知道什麼是稻草人。為了阻止鳥類來吃成熟的稻米,農夫會把二根木頭架在一起,上面綁上一些草,在印度還會用陶甕當做稻草人的頭,再纏上布,弄成像人的樣子放在田間嚇走鳥類。

有人告訴一位農婦說,她的孩子在田裡工作。黃昏了,她想去找孩子回家。此時,她會去哪裡找孩子?去田裡,因為她心裡認為孩子在那裡。到了農田附近,在光線不夠看不清楚的狀況下,她把稻草人誤認為自己的孩子,然後心想:「孩子在那裡。」此時,她看到有人要打她的孩子,便死命飛奔過去。雖然那個人實際上打的是稻草人,但因為農婦誤以為是自己的孩子,看到那個人出手便拚命阻擋,努力保護自己的孩子。

但如果當時光線充足,或她帶著手電筒去察看,就會知道自己的孩子並不在那裡,那裡有的就只有木頭、草、布,還有把它們綁在一起的繩子,頂多再加上陶甕,一共有五種東西。就只有這五種東西的組合而已,並沒有孩子。

我們就像那位媽媽奮力保護著稻草人一樣,因為擔心「我」會被怎麼樣,非常努力地在保護它。但就像稻草人並不是孩子,是媽媽在黑暗中沒看清楚弄錯了;同樣的,我們因為不知道真相,才會對「我」那麼貪著、那麼地保護。只要運用智慧的燈火去觀察,去看看你指著說「那是我」的地方到底有什麼,看看那個被我們愛執之處到底有什麼,就會有不一樣的發現。

 

「我」的指陳處,除「六界」外無他


概略地解釋,「我」就只是「身體」與「心識」的聚合而已,若根據經典的解釋方式來說,「我」就只是六界的聚合而已。就像稻草人的組成元素有五個,「我」的組成元素有六個。如果不去探究,會對於所謂的「我」生起貪著;如果好好研究就會發現:能被指出什麼是「我」者,除了這六界之外,就沒有別的了。

繼續講下去之前,要先說明什麼是「六界」。六界包括: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風界、空界、識界。從身體的頭頂到腳底,包括頭髮、骨頭、肉、腸子等具體的部份,都屬於地界;而血液、分泌物等是「水界」;身體的溫度是「火界」;從口鼻呼吸的氣息,以及在身體氣脈中流動的風息,都是「風界」;身體裡的一些空間,比如肺部的空間,是「空界」;思考、領受苦樂的是「識界」,以上就是六界。而所謂的「我」的指陳處(若要指出所謂的我在哪裡),能指的就只有六界而已。

思惟「我的指陳處」時,若只是一般性地想想,不會有特別的感受,對內心也不會有太大的幫助,所以要結合貪欲或瞋恚去思惟比較好,而且要跟很明顯能感受到的那種貪瞋結合才行。以貪欲為例,就像之前曾經提到的,如果貪的對象是美麗的公園,由於那種貪欲並不明顯,初學者沒有能力辨識;但有些很強盛的貪欲,比如男女之間的貪欲,它擾亂內心的能力不輸給瞋恚。用這種例子去說明,雖然文詞可能不優美,但應該有助於建立更清楚的概念。

透過具體的例子,比較容易有清楚的概念。以下用四個例子說明。

 

喻二:四個例子


第一個例子,男女對彼此有強大貪欲時,一方用手碰到另一方的上手臂,被碰到的那一方會強烈地想著:「他碰到我了!」但這是未經觀擇的想法,如果仔細想想,他碰到的是什麼?他其實只有碰到身體,而且在身體的部位中,他只碰到手;在手這個部位中,除了上手臂之外,其它的部位並沒有被碰;在上手臂這個部位中,其實也只有表皮被碰到而已。

再者,是誰來碰我呢?雖然心裡想著「他」來碰我了,但其實來碰我的,就是他身體中的手,而且是手的表皮而已。如果兩個人的手都骨瘦如柴,那就是地界與地界的碰觸;如果兩個人的手都在流汗,那就是水界與水界的碰觸;如果手很溫暖,那同時就還有火界與火界的碰觸,就是這樣而已。所謂的「我」、「他」其實只是心安立出來的,進一步去探究真相,就只是六界與六界之間的碰觸而已。

第二個是與瞋恚結合的例子。平常我會用「打人」為例來說明,但因為「打」這個動作除了碰到表皮之外,還會影響到皮下的肌肉,所以我要改用別的例子。生氣時,用手指戳別人的鼻子,即使沒有很用力,但是被戳的人會非常生氣,心裡會想:「他竟然對我做這種事!」但若再仔細觀察,所謂對我做了這種事情的「他」,就只是手指而已,而且是手指的表皮而已;受這樣對待的「我」,就只是鼻子的表皮而已,再說,如果是一個動過手術、移植了別人的鼻子的話,那個被指的鼻子嚴格來說也不是你的,不是嗎?哈哈。

    因為講到鼻子移植,我想到第三個例子。有一位出家人從拖拉機上掉下來,腿被車輪輾過。手術時由於他的皮膚不夠,所以就從印度人身上移植了一塊皮膚。這位出家人是皮膚很白的藏人,手術過後,他白白的腿上有一塊圓形的區域,顏色既黑而且毛很多。如果這塊黑皮膚疼痛了,出家人會說「我」好痛;如果癢了,出家人會說「我」好癢。

我們腿上的皮膚雖然不是移植來的,但無論是否移植,被碰到的都只是皮膚而已。被碰到的明明只是皮膚,但心認為被碰到的是「我」,因而產生強烈的感受,然後生氣。但如果仔細去看,不過只是皮膚被碰到而已啊。

第四個例子,有一台放音機被隨意放在路邊,只要一按放音鍵,就會發出「你很壞!你是乞丐!」的聲音。聽到這個聲音我們不會生氣,因為那時在我們的心裡,並沒有一個罵人的「他」,我們會覺得那只是由錄音帶、放音機等元素組合而發出的聲音。然而,同樣的聲音如果來自某個人的嘴巴,我們卻會非常生氣。但如果仔細去看,這聲音其實也是眾多因緣聚合的產物,同樣不值得你生氣。

有個人因為生氣而對你爆粗口,要明白的是,生氣是一種心識,「心識」與「我」不一樣。要產生「生氣」這種心識,必須要有許多因緣的聚合,而後因為心裡生氣了,接著產生「要罵人」的想法,然後肺部會開始充氣,舌頭、牙齒和嘴唇開始動起來,由於這些因緣聚合,於是產生了「你很壞!你是乞丐!」這些聲音。雖然我們因為他罵我而感到生氣,但若進一步去探究罵人者是誰、罵人這件事如何產生,你會發現整件事情其實只是因緣聚合的產物而已。

除了上述這些例子外,相同的道理也可以運用在其他的例子上,比如「我聽到了」、「我坐下來了」、「我看到了」等等。

※ 摘要:
  • 運用智慧的燈火去觀察,去看看你指著說「那是我」的地方到底有什麼,看看那個被我們愛執之處到底有什麼,就會有不一樣的發現。
  • 「我」就只是「身體」與「心識」的聚合而已,「我」就只是六界的聚合而已。好好研究就會發現:能被指出什麼是「我」者,除了這六界之外,就沒有別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