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動機示範(下)

《皈依發心》概略思惟示範(二)發心


無論我們有沒有親眼看見,六道眾生都在承受著各種苦。為何會受苦,就像剛才我們以自己為對象思惟時一樣,苦的根源是因為我執而去取得蘊體,因此而受種種苦。

為什麼沒有安樂?樂因是持戒、忍辱等,但我們反而認為它們是苦因,覺得做這些事會受苦而裹足不前。由於捨棄樂因,自然就不會獲得樂果。相反地,基於貪瞋癡而做的種種其實是苦因,但我們反而以為它們是樂因,覺得做這些事會讓自己得到好處,拼命努力地造惡因,自然會受很多苦。

我們受苦,而且會繼續受苦,是因為不知道什麼該做、什麼不該做。受苦中的有情,沒有能力靠自己就知道自己錯了,需要有人點醒:「你弄錯了,你在做的不是樂因,而是苦因。真正的樂因是如此如此。」無始以來,我們都一直串習錯誤的認識,做著錯誤的事,由於串習得非常習慣,不可能靠著自己,就知道自己走錯路,並且停止錯誤的腳步。若沒有人設法讓大家知道真相,有情就無法解脫。

看清楚這些情況,內心決定:「我必須告訴大家真相,必須為眾生展示真正能離苦得樂的道路。」要做到這件事,自己得先很清楚真相與方法,但光這樣不夠。同樣的內容,有些人能獲益,有些人則不能。例如對某些人說「菩提心很重要」,對方可能聽不下去;中觀應成派的見地雖然最深、最究竟,但有些人聽了之後,反而生起邪見。我們想要利益的眾生數量無邊,大家的想法也都不盡相同;過去世累積的習氣,這一生的個性等也都有很大的差異,說不同的法,對他會有不同的影響。再者,他的智力、記憶力又是如何?這些條件我們都要知道,才會知道要說什麼法,才能對他有哪些暫時與長遠的幫助。必須把這些事情都弄清楚,才能準確地對他用最適合的方式,說最適合的法。所以,我們必須獲得完全了知一切情況的一切遍智。

只獲得一切遍智還不夠,智慧本身無法直接利益有情,要利益有情,必須要能對有情說法。要說法,必須有聲音、有嘴巴,所以需要色身,而且是周遍於一切的身,這樣才能在眾生的機緣成熟之時,及時地在他面前,任運顯現出對他而言最適合的身。語也是如此,必須知道一切有情的語言,否則就會無法利益到某些有情。簡言之,如果無法做到「三密遍一切」,就無法完全成辦有情的義利。想到這裡,心裡做出決定:我必須獲得三密遍一切的果位。要達到這個目的,不能光靠祈願,必須學習,這樣才能知道如何修道,所以我必須聽師長講法。帶著這樣的動機,來上這門課。

…汪傑格西《2017略論與道次實修》第一講

令自相續與皈依發心結合


宗大師在講六加行時,請看《廣論》41頁,他說:「既安住已,皈依發心,決定令與相續和合。」這段話,有其特別的深意。由於我們是在學大乘法,所以一般無論哪個儀軌,在進行之前都會先唸誦《皈依發心偈》,雖然如此,但那時皈依與發心,若沒有與自心相續結合,只是唸過而已,這樣不行。宗大師說,必須「令自相續與皈依、發心結合」。

所做是否算是法,取決於皈依;是否算是大乘法,取決於發心。大家都這樣說,所以我們會先唸《皈依發心偈》,並以為這樣就算數了,但這種想法並不正確。在做任何儀軌、參加法會、聽課之前,雖然都有唸誦《皈依發心偈》,但要真正做得好,應該不容易。從哪裡可以看出,一般人其實大多沒有好好做呢?藏人平常要表達「這個事要好好做,不要應付了事」這個意思時,會說「這件事你要好好做,不要光只在那邊『為利眾生』」。在大多數人眼中,「為利眾生」這句話,已經成為「應付了事」的代名詞了。我覺得這句略帶諷刺意味的話,很值得我們深思。

之前我已概略示範,如何透過修皈依發心調整動機。之前說過,是否有皈依,決定了你所做的是否屬佛法,或者說,是否成為解脫之因;若希望所做成為成佛之因,就必須透過發心。

然而,只是在最初透過修皈依發心調整動機,是否就能讓接下來做的善行,成為解脫成佛之因?不一定,必須要以皈依發心攝持,也就是說,必須讓隨後做的善行,與皈依發心連上關係。

如何讓所作的善行與皈依連上關係?修皈依時,自己要知道正皈依是法,接著心想:「真正能救怙自己的是法!所以我必須要修法;此處,我要做的是實修道次第。為了皈依法,所以我實修道次第。」透過這樣的思惟,使得所修之法與皈依連上關係。

如何讓所作的善行與發心連上關係?「要究竟成辦一切眾生的義利,必須獲得具四身的佛果位,為此所以必須學法,此處我要學的法是道次第。為了獲得佛果位,所以我學習道次第。」透過這樣的思惟,使得所修之法與發心連上關係。

必須設法把所修之法,與皈依發心連上關係,否則,雖然在前行時有修皈依發心,但正行時,動機又變成了別的。如果不仔細思考,自以為在最開始時有用皈依發心調整了動機,便覺得安心,但事實上自己所做的,與經論裡的要求並不一致。

宗大師的教誡裡,有些看起來似乎只是順帶的提醒,但其實是非常重要的關鍵。此處,宗大師特別叮嚀:「皈依發心,決定令與相續和合。」,有其深義。

…《2017略論與道次實修》第十七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