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放縱煩惱

許多惡業都來自「無法自制」。佛法講的「斷除貪欲」、「捨棄今生」並非要你不吃不喝、像乞丐一樣過日子,而是要你有個限度。以吃東西為例,食物雖然有益身體又很美味,但我們也必須明白它的貢獻有限。如果於高估食物的貢獻而產生貪心,一旦貪心掌權,就會衍生出很多麻煩。

以煩惱為動機而做的行為是惡業。愈放任自己做這些事,煩惱的力道就會愈大;若阻止自己不做,煩惱的力道就會稍微減弱。試著想想看,如果你完全不阻止、繼續放任自己做這些事,當煩惱的力道愈來愈大,你會變成什麼樣子?

我們都有貪欲,但因為看不到貪欲的可怕,所以覺得小小的貪欲似乎無傷大雅;但看在一個沒有貪欲的人眼裡,小小的貪欲也非常嚴重。雖然表面上看似無害,但如果你寵壞貪欲,它要什麼你就給什麼,貪欲就會愈養愈大,最後導致不快樂,有些人甚至因此發瘋或自殺。

嗔恚也是如此,放任的結果將使嗔恚的力量愈來愈大,最後甚至殺人,或是傷不到對方而氣到忍不住殺害自己。氣到殺對方還勉強說得過去,因為你可能恨不得對方死掉,但是竟然氣到殺死自己,可見那時嗔心已強大到完全無法控制。被養大的嗔恚會反過來殺害自己,貪欲與嫉妒也一樣會大到把自己毀滅掉。

小小的煩惱,我們覺得無所謂、造成不了什麼傷害,但它其實很可怕,因為煩惱會長大,而且破壞力會愈來愈強,不只會傷害對方,也會嚴重傷害自己。煩惱一產生,我們的心就亂了,同時也打開惡行的大門。無論這煩惱是貪欲還是嗔恚,只要煩惱一產生,我們便喪失了內在的寧靜。

煩惱的力道愈小,內心就會愈寧靜。佛經有句話說:「最殊勝的安樂,是貪愛盡除的安樂。」它的意思是:把貪欲完全除去而得到的安樂,是其他的安樂完全比不上的。對於這段文字,我們恐怕也只能嘴上說同意,心裡可能完全沒有感受。雖然沒感受,但或許可以對照自己以前曾經生起貪欲、而後減低貪欲、而後覺得快樂的經驗,透過這個方式稍微做一點想像。否則,由於長時間被煩惱迷惑,我們不但不知道斷除煩惱會快樂,反而會覺得納悶:斷除了貪欲等煩惱,怎麼會快樂?

…《四聖諦初探》第五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