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懂事實,再與生活結合

確立事實真相的次第,以及與實修結合的次第,這兩個次第都很重要,缺一不可。先瞭解事實,接下來也要瞭解自己要如何運用事實與實修結合。對於「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」,除了理解它們基本的內容外,同時,也要透過思惟,看看如何能把它們用到自己的生活中。例如生氣的時候,可以用什麼法類來息除瞋心?貪心生起時,又可以用什麼法類來息除貪心?知道「用什麼」以及「何時用」,是很重要的。以下試著舉幾個例子,把無常、苦、不淨這幾個理,跟實修結合看看。

用「無常」化解貪瞋——鹿與豹的比喻

《入行論》說:「自身本無常,猶貪無常人。」意思是我們這一方跟對方,兩方都是無常,都是苦。一個無常沒有必要對另一個無常生起貪瞋之心。

曾看過一個電視節目,兩隻鹿在打架,遠處有一隻豹在看著,那隻豹在等待殺鹿最好的機會。兩隻在打架的鹿,旁邊有隻虎視眈眈、伺機而動的豹。其實我們不也像這樣子嗎?我們互相吵架、互相記仇,彼此都想要害對方,卻沒想到我們兩方都肯定會死,而且在每個剎那間,離死亡愈來愈靠近。在這種情況下,雖然沒有一個真正的死主會來把我們抓走,但我們的處境跟那兩隻鹿不是很像嗎?《入行論》裡講的,可能就是這樣的意思吧。

用「苦」擴大「我們」——監獄裡的囚犯

聖座曾講過,要把「我們」的範圍擴大些。我們都有著各自的「我們」,例如「我們的家」、「我們的家鄉」、「我們的國家」,把這些「我們」的範圍擴大些,成為「我們的世界」、「我們的有情」,把全世界、一切有情都納到「我們」的範圍裡。聖座講這段話,主要闡釋的是「彼此觀待」這個主題。

世間人也有某個集團對抗某個集團的事情,但其實,我們所有人應該要一起齊心對抗的,是貪、瞋、癡、我執等等。做得到,就把它們連根鏟除。把它們當敵人,該殺的就殺,該砍的就砍,砍殺不了,至少要大聲向它抗議!當我們真正看見「煩惱才是敵人」,而我們全都被煩惱控制,這就是「受煩惱控制即是苦諦」。由煩惱而取受的這個蘊體,就跟監獄一樣。既然我們都是受制於煩惱、被關在蘊體這個監獄的囚犯,「我們」應該要齊心對抗煩惱才對。

用這樣的想法去想「我們」:我們都受煩惱的傷害,假如我們一起努力,就可以脫離煩惱的魔掌,所以應該要彼此幫助,而不是在監獄裡打架。在還出不去、暫時仍在監獄裡的這段期間裡,大家彼此幫助、互相關心,才有辦法對抗敵人,不是嗎?若能這樣思考,應該可以生起「我們一切有情」的感受。

用「不淨」降低對身的貪著

思惟「不淨」可以遮止貪欲,這是一種結合方式。雖然經典上關於「不淨」的思惟,也有提到觀對方身不淨而除貪,但大部份的時候,是觀自身不淨。在這樣的思惟之後,除了可以運用在「遮止貪欲」外,還有另一種思惟結合的方式。

「蘊」的意思是「集合、聚集」,而我們的這個蘊體,即是不淨的集合體。看看我們的身體,只是因為我們沒有細想,才覺得它是乾淨的,若一一去分析,從頭頂到腳底,頭髮、皮、皮下的腦等等,會發現身體的組成分子全是不淨的。因此而把這個身體稱為「不淨蘊體」、「不淨來源」。從身體所有的孔流出的,都是不淨物,即便在身上新鑽了一個孔,從那裡流出的,也是膿血等不淨物。

在這樣的思惟後,要在內心成立的是:我們的人生無論貧富,幾乎用盡全部的心力在保護這個不淨蘊體。到最後還是死,蘊體變成了屍體,這屍體到底對誰有用?其他動物的屍體,對於有在吃肉的人是有用的,但人類的屍體不但沒有用,還會弄髒環境。這樣的蘊體,到底為什麼我們要一直保護它呢?如果它值得保護,那它就應該要對我們產生意義才對。我們之所以要保護這個不淨蘊體,是為了要利他,即便做不到,至少也要能為自己帶來長恆穩定的安樂。唯有在能帶來這樣的效益時,它才值得我們守護,否則沒有必要保護它。

思維身的無常、苦、不淨,對於身的貪著稍微降低之後,才有能力可以捨棄這個身。能捨身,命也就可以捨。如果我們捨掉這破爛的身,可以成辦佛果位的話,當然可以捨!我們會在很歡喜的心情下,為了成辦佛果位而捨身捨命。同樣地,為了成辦利他,身命皆可捨。層次較高的菩薩們在行菩薩行時,「身布施」的這個行持,亦是在思惟身不淨等後,遮止了對身的貪著,而後才有能力把身體布施給有情。

本文重點
  • 理解事實之後,還要學會如何把這些理拿來用在生活裡,例如生氣、生貪時,各該用哪個法類來對治。
  • 用無常對治貪瞋:我們與對方同樣無常、同樣會死,就像兩隻打架的鹿,卻沒注意到死亡這隻豹正在一旁等待,沒有必要為了無常之人互相貪瞋。
  • 用苦擴大「我們」:把「我們」的範圍擴大到一切有情,看見大家同樣被煩惱控制、關在蘊體這座監獄裡,應彼此幫助而非在獄中打架,齊心對抗真正的敵人——煩惱。
  • 用不淨降低對身的貪著:身體從頭到腳都是不淨物的集合,若不能為利他或長久安樂帶來意義,便沒有一直保護它的理由;能看清這一點,才有能力捨身利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