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課-從依而安立緣起談慈愛(下)

三、雖然「我與他一樣」,但因為愛他才能獲益,所以應捨自愛他


也許有人會說,雖然從理由的角度看是一樣的,但從必要性的角度,重要性就是不一樣。的確,一樣的事情,有時我們會因為必要性的緣故而有不同的處置,我們會說:「雖然是一樣的,但因為選擇重視某一方會得到更大的好處,所以我有不一樣的做法。」也對。所以我們來想想看,是不是有任何的必要性,我應該把這個蘊體看得更重要。

以下,當我用我自己為例解釋的时候,各位要換成自己,以自己為例去思考。這是我的蘊體,那是另外一個人的蘊體,所謂的我與他,如果要指,能指的就只有蘊體,但就一般的講法來說,這是我,那是別人。剛才已經分析過,這兩者在基本面上是一樣的。接著從必要性的角度去分析,又會有什麼發現呢?

這兩個蘊體是一樣的。如果我把某個東西從我這個蘊體拿走,給另外一個蘊體,這樣是可以的。為什麼?雖然從基本面上來說,這樣不可以,因為它們是一樣的;但從必要性的角度來說,把某個東西從這個被稱為我的蘊體拿走,給另外一個蘊體,這是可以的,這是好行為。從佛法的角度來說,這是布施,這是造善業;從世間的角度來說,這是高尚的行為。如果我把某個東西從那個被稱為他的蘊體拿走,給我這個蘊體,從世間的角度來說,這是偷竊、要坐牢;從佛法的角度來說,這是造惡業。所以,雖然這兩個蘊體從基本面上來說是一樣的,但由於考慮到必要性,所以我只應該把東西從這個被稱為我的蘊體拿走,給那個被稱為他的蘊體,不應該從他的蘊體拿東西給我的蘊體。

同樣地,不管你要說這個蘊體還是說這個人,雖然從基本面上來說,這個蘊體跟其他的蘊體是一樣的,但是,如果為了其他的蘊體而傷害這個「我的蘊體」,從佛法的角度來說,這是造善業。如果你說佛法是迷信,不能以佛法說的為準,那就看看一般世間人是怎麼想的。如果我為了其他的蘊體而去傷害這個「我的蘊體」,世人都會說我是好人;如果我為了這個「我的蘊體」去傷害其他的蘊體,世人都會說我是壞人,而且還會因為犯法而坐牢,所以這種分析與結論並不是僅限於佛教。假設你說的成立,佛法是迷信,但照你的說法,法律不也是迷信嗎?從基本面來看,這兩個蘊體是一樣的,但如果我為了我這個蘊體去傷害別的蘊體,這樣就是犯法;如果為了別的蘊體而傷害我這個蘊體,這樣就沒有犯法。

所謂的別人和我,兩個都是人,同樣都是蘊體,從基本面上來看是一樣的,所以不論誰恭敬誰都是一樣的。但由於心造成的差別,例如,根據我的心的看法,我覺得別人應該來恭敬我,但這樣就叫做慢心。慢心一產生,一方面會讓自己的內心混亂,二方面又傷害了別人。但如果換一種反應,要求自己去恭敬別人,這樣叫做恭敬,叫做善業,也會讓自己的心產生平靜感,所以這樣做是對的。所以,雖然從基本面上來看是一模一樣的,可是如果從必要性的角度來說,珍愛別人會產生比較大的利益;如果想著別人都應該要珍愛我,無法讓自己獲益。

雖然事實上兩個蘊體是一樣的,但我的心把我這個蘊體看得很好、很重要,希望他來恭敬我這個蘊體;同樣地,他的心也把他那個蘊體看得很好、很重要,希望我能去恭敬他那個蘊體。我的那種想法會讓我受害,他的那種想法會讓他受害。如果他把我這個蘊體看得很壞,這種想法會傷害到他;若他把我這個蘊體看成很好,讓他自己處在卑下的位置,這種想法會讓他受益。不如這樣,我和他的想法乾脆換過來好了。我用他的想法,所以我去恭敬他那個蘊體;他用我的想法,所以他來恭敬我這個蘊體。如果能夠這樣換,我想每個人都會變得很快樂。

我不知道西方人的情況如何,對我的家鄉人來說,兒子結婚後要跟父母同住,但是這樣一來,很容易發生婆媳問題。當有人要我這個出家人幫他們評理時,我會站在中間的立場,兩方我都會幫忙說話。兩邊的話我都會聽,聽到後來,我發現婆婆與媳婦基本上都有一種想法。媳婦的想法是:「雖然我不是她的女兒,但我嫁給了她的兒子,所以她應該像愛女兒一樣地愛我。」婆婆的想法是:「雖然我不是她的母親,但我是她先生的母親,所以她應該像孝敬親生母親一樣地孝敬我。」有這種想法的兩個人,怎麼可能合得來?但如果婆媳兩人的想法可以交換,婆婆想:「雖然她不是我的孩子,但她嫁給了我的兒子,所以我應該把她當成自己的孩子一樣照顧。」媳婦想:「雖然她不是我的母親,但她是我先生的母親,我與先生是要同甘共苦的人,所以我應該把她當成自己的媽媽一樣照顧。」其實這些想法與本來的一樣,只是把對方的想法換成自己的想法。若能真的這樣想,婆媳兩人就可以相處得非常愉快。

剛才是透過非常粗分的無我做解釋,若從細分無我的角度思惟自他平等,力道可能會更強。思惟粗分無我時,只會談到從基本面來說沒有好壞的差異,但依舊有蘊體,那裡有一個蘊體、這裡有一個蘊體。雖然從基本面來說沒有好壞的差異,但依舊可以說從對境那方面來說是有。但談到細分無我時,會說從對境那方面也無法做任何區分,只是心去區分這是我、那是他而已,從對境的角度來說,根本無法做任何區分,別說好壞的區分,連把它們區分為不同都沒有辦法。若有能力這樣思惟,力道會更強。

龍樹菩薩在《釋菩提心論》裡面說,修空性,會喜歡去利他,也就是會增長慈悲心。之前我曾經舉過一個例子,我說我認識一個人,他生起很強的悲心。我曾問他:「你說修空性之後,悲心變得很強,這個關聯性是怎麼回事?為什麼修空性會讓悲心更強?」問這個問題時,我心裡猜想的理由是,自他平等的心愈強,悲心就會愈強。我說:「修空性使得悲心更強,是不是因為修空性使你有不同的思惟,經過這樣的補充,使得悲心更強?」他說:「不是。空性修著修著,悲心的力量就愈來愈強。我無法解釋理由,但總之就是變強了。」

※ 摘要:
  • 一樣的事情,有時我們會因為必要性的緣故而有不同的處置。所以想想看,是不是有任何的必要性,我應該把這個蘊體看得更重要?
  • 雖然這兩個蘊體從基本面上來說是一樣的,但由於考慮到必要性,所以我只應該把東西從這個被稱為我的蘊體拿走,給那個被稱為他的蘊體,不應該從他的蘊體拿東西給我的蘊體。
  • 思惟粗分無我時,只會談到從基本面來說沒有好壞的差異,但依舊有蘊體;但談到細分無我時,會說從對境那方面也無法做任何區分,只是心去區分這是我、那是他而已,從對境的角度來說,根本無法做任何區分。若有能力這樣思惟,力道會更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