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課-透過思惟修忍辱

一、思惟業果道理修忍辱
 

關於透過思惟業果道理修忍辱。《入行論》說,如果有人來傷害自己,不論是打或罵,造成此事發生的因是什麼?對方是暫時的緣,主要的因是自己造了惡業。如果自己沒有造惡業,這種傷害不可能發生;雖然自己有造惡業,但若少了他這個緣,這個傷害也不會發生。所以,造成「我被傷害」的原因裡,有他一份,也有我一份。產生苦的原因,有一個部分是因為他,有一個部分是因為我自己。根據這個道理,在想著「因為你,所以我受苦」而打他一下時,也應該要想到「因為我自己,所以我受苦」,然後也打自己一下,這樣才公平。

西藏哲蚌寺有一位法師,有一天他的法衣被偷了,由於他相信業果,所以那時他就跟自己說:「喂,你看!你偷了別人的東西。」他這樣說的意思是「因為過去世曾經偷了別人的東西,所以你看,現在自己的法衣被偷了」。

 

二、思惟輪迴過患修忍辱


再透過四聖諦的道理來說。射箭時,箭要怎麼樣才能夠射中標靶?一方面在此方要有射箭的人,一方面在彼方要有人把標靶舉起來,然後才會發生「射中」這個結果。如果只有標靶,但沒有射箭的人,就不會有箭朝著標靶射過來;同樣地,雖然有射箭的人,但如果沒有標靶,也不會有「射中」這種結果產生。所以,箭要射中標靶,必須要兩方都具備才行。同樣的道理,當我們說「我被傷害了」,不管是被打還是被罵,以被打來說,產生身體疼痛這個結果,一方面是因為對方用刀子、斧頭砍自己,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我自己去拿了輪迴的蘊體。由於業與煩惱,我去拿了這個輪迴蘊體,它就像標靶一樣被我舉起來,由於這兩方面的原因聚合,而產生「我被刀砍」的結果。造成眼前這個困境的原因一個在對方,另外一個則是自己去拿了這個輪迴蘊體。

一切苦產生的因,一方面是因為自己造惡業,這個部分屬於業果的道理;另一方面來說,一切苦的根本是因為在輪迴中投生。必須先知道上述這個事實,而且要繼續串習並產生一點覺受。當別人欺負、傷害你,發生這些困境時,你馬上會想什麼呢?若是朝業果的方向串習嫻熟,你會想:「是因為我造過惡業才會這樣,所以我不可以造惡業。」心會朝這個方向思考。這樣一來,這個困境就好像是在勸你斷除惡業。如果是朝著「受苦的主因,是因為我在輪迴中投生」這個方向鍛練,遇到困難時,你會馬上把矛頭指向這裡,此時你會想:「我真的不能再投生輪迴了!」會生起這樣的心力。

總之,一旦對這些道理有一些體會,那些給你困難、傷害你的人,就成了勸你的人,他們在勸你:「你看,是因為造惡業,所以才會有這種結果,以後不要再造惡業了啊!」、「你看,在輪迴中投生就會是這樣啊!以後別再投生輪迴了。」

 

三、思惟惡趣苦修忍辱


當別人來傷害自己時,要知道,若自己沒造惡業、沒在輪迴投生,這種傷害就不可能會發生,他也不會造惡業。所以事實是什麼呢?因為他,所以自己遇到現在這個小苦;但因為我,他造了惡業,由於造惡業,他必須在幾十萬年之間、在很多輩子裡領受大苦。所以說實在的,應該是他生我的氣,因為實際上他只傷害我一點點,我因為他而受的苦其實很小,但他因為我而遭遇的困境卻非常大。如果應該有人要生氣,應該是他對我生氣,而不是我對他生氣;如果要道歉,應該是我向他道歉,他不必向我道歉。

如果真的相信業果,例如,對方來打我,他由於打我而墮入惡道,而我只是身體被他碰到而已。這樣說來,整件事情其實是怎麼樣呢?他由於煩惱而內心混亂,他在傷害自己時觸碰到我的身體。雖然我的確被他打到,但我不該怪他,反而應該同情他。這種情況就像是,有個人現在內心非常混亂,所以拿刀殺自己,但在揮刀的過程裡,刀子碰到了我們,此時雖然我們受傷了,但內心會非常同情對方。對方來打我,他正在做一件會讓自己墮入惡道的事,只是在這個過程中,我們附帶受了一點傷害。

談到惡趣苦,也許有人會不以為然、不喜歡,但這種反應無法成為惡趣苦不存在的理由。惡趣苦是非常難以忍受的大苦,有人聽了很不能接受,但有人聽了之後心情反而變好了。由於他有點相信惡趣苦,今生無論遇到什麼苦,他會想「我又沒投生地獄,現在這種苦又有什麼?」這種想法讓今生遇到的苦變小了,於是就不太傷得了他。

 

四、善用思惟方向


不同的思惟方式會造成很大的差異。《入行論》[註1]說,有些人看到別人被武器刺傷流血,自己就暈倒了;有些人看到自己被武器刺到流血了,反而變得更勇悍。這兩種不同的反應,是不同思惟方式造成的結果。同樣地,遇到困難時,如果心想「這個困難好大」、「那個困難好嚴重」,這些困難對我們而言就愈變愈大,心也會變得愈來愈不快樂。反之,若想:「這種程度的困難,哪裡值得大驚小怪?」這種看法把困難的頭壓低,不快樂的感覺就不太有機會產生。由此可見,思考方向會造成很大的影響。

若不懂得思惟,小事就能攪亂內心的安寧。在印度經常發生的事情是,坐車子時,包括人力三輪車、嘟嘟車等,會為了多付或少付二、三十元盧布跟司機討價還價,有時司機不老實,故意藉機佔我們的便宜,我們很容易就因為這樣生氣。先不談有沒有因此造惡業,當下內心就因此變得混亂了。若你生氣的原因是司機造惡業,那還好一點,但其實你心裡如果真有閃過這念頭,你就不會生司機的氣,只會對他生起悲心,所以,我們不是因為司機做錯事、造惡業而生氣。那麼,我們到底是在氣什麼呢?

雖然我們可能會講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,例如覺得司機不誠實,但其實說穿了,就是捨不得那三十元盧布。如果你很窮,全部的身家財產只有三十或五十盧布,那就不能怪你,會因為這樣生氣無可厚非,但我們的情況不是這樣啊!我們擁有的錢應該有幾千或幾萬元吧,二、三十元盧布而已,不管這位司機是否誠實,這些錢他要就給他,又有什麼關係呢?若能捨得,心就會變得很輕鬆;由於捨不得,心因此變得混亂,於是跟對方吵架,愈吵愈兇,你可能會忍不住把手抬起來想要揍人,本來只有兩個人打架,接著雙方背後的人馬也都加入戰局,甚至引生出更大的麻煩,就為了二、三十元盧布!

 

五、思惟「我不向壞榜樣看齊」而修忍辱


別人對我們發脾氣、講難聽的話,我們會說「他對我發脾氣、罵我,真是壞人」。因為生氣了,所以我們也擺臉色給對方,也跟別人講他的壞話。如果他的這個行為是好的,我們還可以說自己是在向他學習;但我們一方面說他的行為很壞,既然是壞行為,就不應該跟他一樣才對,但我們卻做著跟他一樣的事,真奇怪啊!

透過辯經學經論的人,在互相問答時,若對方說的話有矛盾,我們會跟對方說:「擦!」同樣地,當我們做出這種自相矛盾的反應時,也應該對自己說「擦!」才對,哈哈。有一天,我認識的一個人,他在我面前罵另一人:「某人很壞,我不欣賞。」我回來之後,遇到另一個朋友,我跟他說:「某人罵別人,我不欣賞。」才一講完,我想了一下,我知道自己也「擦!」了。哈哈。

 

六、思惟導師的教導修忍辱


若承許有造物主,不論哪一個宗教,都主張這位造物主對大眾有慈愛心,也許沒有包括一切有情,但至少都主張要愛一切人。若真的相信造物主慈愛一切人,這表示什麼?表示我知道我正要去傷害的那個人,他是造物主慈愛的人,想到這裡就會警覺到:若我真的去傷害他,就違背造物主的想法。就像如果我知道某人善待我母親,我會很喜歡那個人;同樣地,若造物主對其他有情都有慈愛心,而自己善待這些有情,造物主會很高興。再舉個例子,父母如果聽到某人欺負自己的孩子,他會非常生氣,甚至比自己受傷害還生氣。同樣地,若我們傷害有情,造物主會生氣嗎?以印度教來說,他們認為天神會生氣。這不是很可怕嗎?若造物主會對我們發脾氣,他的力量又很強大,一旦惹他生氣,那就慘了。

對佛教而言,佛不會生氣,不只佛,有一定程度的菩薩也不會生氣。但他們為何不生氣?他不是明明很慈愛有情?他慈愛的對象被傷害了,為什麼他不生氣?若你說:「我執是煩惱的根本,因為他們沒有我執,所以生不了氣。」我就想繼續問:「我執與生氣之間的關係是什麼?一定要我被怎麼樣了才會生氣嗎?」

同學:《入行論》說,若傷害有情,佛菩薩會不喜歡;若利益有情,佛菩薩會高興[註2]。

老師:「佛不喜歡」與「無法使佛歡喜」兩者要不要區分一下?「不喜歡」這個用詞,不覺得有點「有煩惱」的意思嗎?

若一心一意慈愛有情,會非常喜歡對方;若喜歡,就無法產生不喜歡的心,所以「慈愛」與「不喜歡」兩者無法共存。對傷害有情的人有慈愛心,就無法對他產生不喜歡的心。雖然在一般的口語上,我們會用「不喜歡」來表示「使佛菩薩聖心不悅」,但如果直接用「不喜歡」這個詞,就會產生矛盾的問題。所謂喜歡與不喜歡,若討論的對象是有情,說「喜歡有情」就會朝向「慈愛有情」的方向理解;但如果討論的對象是某件事情,說「喜歡某個工作」就與慈愛沒有關係。這樣說來,佛會不喜歡傷害有情的這個行為,但他不會不喜歡這位有情,因為他對有情有很強的慈愛心。

有人從有無「我執」的角度來討論,我不是很懂他的意思。但我是從這樣想的。多年以前,洛桑校長被幾個人刺殺身亡。幾天後,聖座對大眾說:「剛聽到這件事情時,心有一點不快樂;但再想一想,受害者痛苦的時間是一下子,但殺人者造的惡業非常重,他會在很長的時間經歷無邊的痛苦。想到這裡,我生起很大的悲心。」

一個有佛教見地的人,或者,一個至少很相信業果道理的人,他如果對被害者生起百分之十的悲心,就要對加害者生起百分之九十的悲心。我們沒有修心,很難在被傷害的當下,馬上對加害者修忍辱;但我們可以在被傷害之後,為那位加害者祈福。讓那位加害者的行相在心中浮現,想著他,然後想「願他快樂」;就算很難真心這樣想,至少讓自己從嘴裡說出這幾個字。不過,若剛好處在氣頭上,恐怕連這樣也做不到。

我因為沒有好好實修,在被人傷害時,很難當下就能修忍辱;但我會在事後為他祈福,這樣做,我的心就舒服多了。我會想:「以前曾傷害我的人,願你們不但暫時有獲得快樂,究竟也要獲益,最終成就佛果位;未來,凡是傷害我的人,願你們不但暫時有獲得快樂,究竟也要獲益,最終成就佛果位。」在這樣祈願後,有時內心就變得很輕鬆。有一次,在這樣祈願後,我想到,如果這個祈願可以成真,而且對方也知情,不知大家會不會奔相走告,使得來傷害我的人愈來愈多?哈哈!

※ 摘要:
  • 如果有人來傷害自己,不論是打或罵,造成此事發生的因是什麼?對方是暫時的緣,主要的因是自己造了惡業。
  • 造成眼前這個困境的原因一個在對方,另外一個則是自己去拿了這個輪迴蘊體。
  • 那些給你困難、傷害你的人,他們在勸你:「你看,是因為造惡業,所以才會有這種結果,以後不要再造惡業了啊!」、「你看,在輪迴中投生就會是這樣啊!以後別再投生輪迴了。」
  • 對方來打我,他正在做一件會讓自己墮入惡道的事,只是在這個過程中,我們附帶受了一點傷害。
  • 一個有佛教見地的人,或者,一個至少很相信業果道理的人,他如果對被害者生起百分之十的悲心,就要對加害者生起百分之九十的悲心。

[註1] 《入行論》:「有人見己血,反增其堅勇;有人見他血,驚慌復悶絕。此二大差別,悉由勇怯致,故應輕害苦,莫為諸苦毀。」

[註2] 《入行論》:「眾樂佛歡喜,眾苦佛傷悲;悅眾佛愉悅,犯眾亦傷佛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