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桌子為例:尋找桌子,找不到桌子
再以面前這張桌子為例。它是桌子,它有發揮桌子的作用。在桌上可以放書、放杯子。桌子的作用不僅是提供一個可以放東西的位置,因為地面也同樣可以放東西。把東西放桌上時,這東西的位置會高於放在地上,這是桌子的作用。
這些都沒錯,不會有人說它不是桌子,它有發揮桌子的作用,而且這是我們可以用現量成立的。但是,若不以如此顯現的情況為滿足,進一步追究我們在講的「桌子」,它真正指的地方在哪裡,又會得到什麼答案呢?
這桌子有四隻腳,上面有一片木板。桌子不是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隻桌腳,也不是這片木板。被稱之為桌子的,或說發揮桌子的作用的,不是這四隻腳的任何一隻,也不是那片木板。
桌子不是上面的那片木板,只有那片木板無法發揮抬高的作用;也不是四隻腳,只有四隻腳無法發揮放東西的功能。所以,當你去尋找那個能發揮抬高、放置物品功能,被稱為「桌子」的物品時,就會發現你無法指出那個被指認為桌子的,到底在哪裡。
桌子不在四隻腳上,也不在木板上,那麼它是否存在於四隻腳與木板之外呢?若是,那麼,把桌子每隻腳都拿掉,板子也拿掉,桌子就應該還在,但桌子不在了。所以,桌子的每一個支分,都不是桌子;離開支分,在這些支分之外,也並沒有另外有一個桌子存在。所以,當你在被稱為「桌子」的東西上去尋找到底桌子指的是什麼時,找不到。
不只是桌子,一切法都是如此。當我們去尋找「自性」之時,根本找不到。要找「我」的自性,找不到;要找一切法的自性,同樣也找不到。
不過,若僅以「尋找而找不到」為理由而說「沒有」,這又與現量相違,例如眼前這東西,明明有發揮桌子的作用,它有把物品架高、放置的作用。由四隻腳和一塊板子所組合而成的桌子,其作用很明顯地就在我們的眼前。
有些人僅以「尋找而找不到」為理由而說「無」,但這個說無的人,手臂被捏時還是會大叫:「哎呀!好痛。」假如他說不痛則是在說謊。明明會痛,明明有作用,這些都可以用現量成立,故說它們是有,對此沒有任何能害,有是確定的;但去尋找它的自性,卻是找不到。
芝鄔究奔仁波切是一位很有名的大智者,同時也是一位閉關修行者。有一次他在教導學生見地教授時,有位學生由於不斷地思維老師講的內涵,思考到「尋找我,找不到」時,他因為想著「我不存在」而流下了眼淚。老師看到了,就問這位學生說:「哭的人是誰?」
萬法存在的方式只有兩種
萬法存在的方式只有兩種:以勝義的方式存在、以名言的方式存在。名言指的是計該法之心,或說想著「該法是此」的心。上述這段話,若用另一種方式解釋則是:萬法存在的方式,要不就是從「對境」的方面存在,要不就是因為心的緣故而存在。只有這兩種可能,沒有第三種。
陽焰之喻:「從對境方面存在」與正理相違
如果萬法是從對境的方面存在,那麼去境上找,就應該找得到才對。聖座在講經的時候,引用偈誦舉了一個陽焰的例子,這段偈頌是「陽焰設是水,云何近不見」。天氣很熱的時候,我們會看到遠方好像有水的樣子,如果那裡真的有水,那麼,站在那位置旁邊的人,應該可以看得到水;或者自己走過去,到了那個地方,應該可以看得到水。但是,站在旁邊的人看不到水,自己也只有遠看時才看到水,走近看就看不到。這表示剛才看到的水,並不是從對境那方面成立的。
同樣的,如果桌子是從它自己方面成立的話,那麼不管我從遠處看它,或是靠近看它,甚至進到桌子內部尋找,把桌子的每個支分都找一遍,應該要能夠找得到才對。然而找不到,這就證明桌子不是從對境那方面成立的。
正因為存在的方式只有兩種,而「從對境方面存在」與正理相違。如果從對境那方面存在,去找就應該找得到,但是找不到,所以說「從對境方面存在」並不合理。既然不是從對境方面存在,但存在又是確定的。這樣一來,存在的方式除了「因為心的緣故而存在」,就沒有其他的可能了。
這麼一來,我們再回到剛才講的「觀待於名言分別心」。萬法存在的方式是由名言分別心而有,這句話的意思就是,萬法的存在,必須依賴名言分別心。
本文重點
- 桌子的四腳與桌板,每一個都不是桌子;離開支分之外,也找不到桌子。一切法都是如此,尋找自性,找不到。
- 僅以「尋找而找不到」為理由說「沒有」,與現量相違——作用明明存在,有是確定的。
- 萬法存在的方式只有兩種:從對境方面存在,或因為心的緣故而存在。
- 陽焰之喻:若從對境方面成立,靠近去找就應該找得到,但找不到,故「從對境方面存在」與正理相違。
- 既然存在確定,又不是從對境方面存在,唯一的可能就是「因為心的緣故而存在」。
